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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大漢奸審判大漢奸
王曉華

5.“人生就是八圈麻將”

周佛海猶豫不決。他深知蔣介石是個心狠手辣、睚眥必報的人,因此,他不敢輕易答應去重慶,那戴笠用什麼辦法讓周佛海就範?

戴笠老奸巨猾,隻使用了一招,周佛海就範了。哪一招呢?即兄弟牌。為什麼這樣說呢?原來戴笠與周佛海都是1897年5月底出生,戴笠比周佛海早生一天,為兄。這兩人早年家境都不好,父親死得早,母親吃盡苦頭,因此都是孝子。周佛海隨汪精衛投日之後,戴笠將周母和其嶽父扣為人質,軟禁在貴州息烽監獄之中,以此要挾周佛海為軍統工作。

1945年6月25日,周母在貴陽醫院病逝。戴笠親自料理後事,披麻戴孝,充當孝子,並特意拍了幾張跪在周母墓前哀痛欲絕的作秀照片。

戴笠拿出給周佛海母親治喪的照片後,還用手絹擦擦眼角,吸吸鼻子。周佛海心理防線垮了,流著淚說:“今生以雨農為兄,萬幸矣,弟今後一切聽兄的!”

戴笠拍胸脯道:“為兄親自送吾弟去重慶,保證萬無一失。”

正因為有戴笠的擔保,1945年9月30日清晨,周佛海與丁默邨等5人,在上海引翔港機場登上飛機,飛往重慶,去向蔣介石當麵謝罪。

那麼,周佛海能不能見到蔣介石?蔣介石會怎麼處置他呢?

當飛機降落在重慶白市驛機場後,戴笠這才告訴周佛海:“委座去西昌了,過幾天才能回來。這樣吧,你安心等幾天。如果寂寞,過兩天我把嫂夫人接過來。”

戴笠果然沒有食言。幾天後,周妻楊淑慧攜兒子周幼海於10月4日乘專機來渝,與周佛海同住進歌樂山鬆林坡的白公館,此處原是四川軍閥白駒的一處房宅,別號“香山別墅”。一家人在異鄉團圓,倒也其樂融融。

周佛海天天盼蔣介石召見,戴笠卻以種種借口說委員長日理萬機無法相見,後來幹脆不再來見周佛海。其實,蔣介石根本就不會接見周佛海,一是他痛恨周佛海對他不忠,不能容忍背叛他的人;二是他完全是實用主義者,目的達到了,自然就不會再理睬周佛海;三是蔣介石或許根本就不知道周佛海有請罪的舉動,完全是軍統的誘捕之計。

周佛海雖然沒能如願以償地向蔣介石當麵謝罪,但是在全國輿論都要求懲辦漢奸的形勢下,躲在世外桃源之中,過著逍遙自在的生活,也不失一種被保護。而且在戴笠的安排下,周佛海等人在別墅中被“待之如上賓”,每頓飯六菜一湯,平日周佛海總躺在床上讀讀佛經、看看閑書解悶。其妻楊淑慧與丁默邨等人成天打麻將,劈裏啪啦,搓得直響。有時楊淑慧輸了錢就不高興,周佛海也過去打兩圈。別看他不精於此道,胡吃亂碰,也能取勝,從中也悟出不少真諦,他在日記中有如下感慨:“深感八圈牌中表示人之一生,人之一生,得失沉浮,悲歡離合,均受命運的支配。予常以打麻將譬之,麻將之勝負,固決於技術巧拙,精神之強弱,但根本必係於手氣。所謂手氣即命運也。故有初學者常戰勝,手氣也;有先勝後負者,有先負後勝者,亦手氣也。”

因此,他也覺得自己的命運不濟,該走背字了。前途茫茫,吉凶禍福毫無把握。某天,楊淑慧提出要回上海,被軍統特務當即阻止。周佛海這才知道自己的老婆和兒子已成為人質,暗暗叫苦,但一想到隻要戴笠在,就不會有大問題。他把自己的後半生全押在戴笠的身上。

很快,這場人生的“八圈麻將”他就輸得幹幹淨淨。為什麼呢?

1946年3月的一天,周佛海獨自憑欄。一個軍統特務匆忙上得樓來,遞給他一張《中央日報》。周佛海接過報紙一看,頓時渾身顫抖,驚得竟說不出一句話來。

原來報上的一則消息是這樣的: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局長戴笠,於本月十七日自青島飛京途中,失事殉職。

周佛海哭了,為了戴笠,更為他自己而號啕。他在日記中寫道:

“……三月中旬忽閱報,謂雨農墜機身死,為之憂慮不止。蓋餘之身家性命,渠曾立誓保護,今如此,則前途殊可隱憂也……雨農死,我也完了!”

果然,形勢很快發生了變化,報紙登載了陳公博、褚民誼、陳璧君等汪偽政權主要分子在蘇州江蘇高等法院受審的消息。

同年6月上旬,噩耗又一次飛進了白公館的高牆,《中央日報》一條通欄黑體標題赫然醒目——“巨奸陳公博在蘇州伏法”,周佛海看得目瞪口呆。緊接著8月下旬,三號大漢奸褚民誼也被槍斃了。接下來,自己的命運又如何?周佛海的精神幾乎要崩潰了。

怕什麼來什麼,果然,軍統局局長毛人鳳開始拿周佛海開刀了,決定先從周妻楊淑慧身上做文章。一天,軍統局負責人來看周佛海夫婦,滿麵春風地說:“給周先生和嫂夫人道喜。”周佛海問:“戴罪之身,喜從何來?”負責人說:“奉毛局長手諭,嫂夫人可以回上海了。”這個消息的確出乎意料,周佛海拿不定主意,但楊淑慧認為出去以後可以找些關係救周佛海出來,於是她在特務“護送”下先回上海。

誰知軍統特務一下飛機直接押楊淑慧回家,讓她交出周佛海藏匿的財產。楊淑慧是個滾刀肉,軟硬不吃,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軍統特務隻得將楊淑慧和女兒慧海抓了起來。幾天後,軍統將慧海放回家,讓其給周佛海寫信,勸其父與軍統合作,拿錢贖命。這一下,周佛海才搞懂了毛人鳳的真正目的,是要他的錢,一旦“榨”出了錢,再將他移交法院,要他的命。一著急上火,周佛海心臟病犯了。但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周佛海強撐病體,給毛人鳳寫了一封信,表示自己的財產並不像外間傳的那麼邪乎,已經付給戴老板不少,現在“擬將所有財產貢獻國家”,希望軍統局放了他的老婆與女兒。他又給楊淑慧寫信,說錢財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要看得開一些。楊淑慧接到周佛海的信後,忍痛將幾處房產、幾輛汽車以及一些金條和首飾交了出來。不料,軍統認為還大有潛力,繼續要“榨”出油來。這一下徹底激怒了楊淑慧,她將一枚金戒指吞到肚裏,以死抗爭,幸虧發現及時,救了過來。毛人鳳也怕弄出人命,隻得將楊淑慧母女放了。

軍統局榨取了周佛海的財產後,決定派專機將周佛海等人押解至南京,移交首都高等法院。1946年9月16日,周佛海等人被押回南京,關進寧海路看守所。10月上旬,首都高等法院以漢奸罪起訴了周佛海,罪名為“通謀敵國,危害本國”。周佛海對所犯罪行寫了答辯,並請來著名的大律師章士釗做自己的辯護人。

那麼章士釗為什麼要替一個大漢奸辯護呢?原來章士釗與周佛海的嶽父楊卓茂是湖南老鄉,又是發小,有這層關係在,充當周佛海的辯護律師也是義不容辭。

這場審判會有什麼樣的結果,等待周佛海的又將是怎樣的命運呢?

1946年11月2日,南京的首都高等法院在朝天宮公開審判周佛海。這天上午9時20分,周佛海在法警的押解下到達法庭,此時已是人聲嘈雜,人頭攢動,裏裏外外擠滿了旁聽者,約一萬人。檢察官陳繩祖宣讀起訴書,周佛海的犯罪證據和所犯法條如下:

一、背叛中樞,破壞全麵抗戰;二、秘密媾和,共同組織偽國民政府;三、總攬經濟大權,濫發紙幣,擾亂金融;四、總攬軍政大權,簽訂賣國條約,允許日本在蒙疆、華北駐兵,承認偽滿洲國,破壞我國領土完整等。

最後,檢察官說:“總之,被告各種辯述均屬狡辯,希圖免於刑罰,然危國殃民罪甚重大,應請依法判決。”

如果按此等罪狀判決,確實十惡不赦,隨便哪一條就能判處周佛海的死刑。周佛海認罪嗎?

審判長趙琛問周佛海:“檢察官的起訴書聽到了嗎?你現在可以辯論。”

劇情在此時發生了反轉。周佛海不但說自己無罪,甚至還醜表功,自稱幹了很多不利於敵國的事情,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周佛海答辯如下數點:

一、起訴書內載被告“總攬軍政、經濟大權”,這句話未免太看重被告了。被告不但無總攬之權,連行政權都沒有。行政院副院長不過空名,副院長連副署之權都無……軍事委員會開會,被告從未出席,請查開會記錄。

二、偽上海市市長是掌握大權的,但是,被告出任偽上海市市長是得到中央同意的,戴笠局長來電說中央同意“蔣信”任偽上海市市長,蔣信是中央替被告起的化名。有信函可證明。

三、起訴書內載被告仰承敵之意旨,供給敵物資。這是不是事實?被告五年在京,從未仰承敵人,總是盡量破壞敵人的計略。本來敵軍收買物資是獨斷獨行的,我們設立物資委員會後,敵軍收買物資的價格、數量、種類、時間、辦法都要受到限製,我們則能改就改、能拖就拖,有時籌辦軍需急如星火,我們則有意拖延,搞得日軍恨之入骨。

四、偽府成立不但沒有加強敵方戰鬥力,反而使敵方礙手礙腳,不能為所欲為,所以日本人都稱被告為抗日分子。

五、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被告五年之間表麵為偽政府效力而實在全為中央政府效力,被告今日之罪在“通謀敵國,危害本國”,而在當時恰為相反,為通謀本國,危害敵國。

六、發行中儲券是抵製日本軍票,日本軍票無限製發行,控製了金融,操縱物價,所以發行中儲券,而且中儲券發行有準備金黃金16噸、美金300萬元、白銀30萬兩。這才製止了日本軍票的使用,這是不得已的辦法。

周佛海接著醜表功如下:

為協助抗戰,有六大功勞:1.設置秘密電台;2.探送情報,指示美機炸日本倉庫、軍營;3.布置軍事準備反攻,把偽軍布防到東南沿海,策應美軍登陸;4.接濟營救中央工作人員,像上海市特派員馬元放、吳開先、李明揚、蔣伯誠,還有軍統一批人都是被告親自保釋出獄的;5.誅除奸偽,按戴笠指示設計殺死李士群;6.保衛上海,抗戰勝利後以總司令的身份維護治安,配合國軍接收。

周佛海說:“敵軍都稱被告‘和平主義者’‘抗日分子’。戴笠曾二次電告程克祥,叫被告小心,此可調查。故被告與敵鬥爭,中央是知道的,目的雖未達,但已盡了力量。此乃事實。”

接著,著名大律師章士釗站起來進行辯論,他的辯護也很給力,其策略是用軍統局之矛攻軍統局之盾。章士釗首先指出,軍統局不承認周佛海有輸誠之事,但是有程克祥的電報就是最好證明。法庭認為被告不盡力為軍統工作,被告工作本身是間諜,要敷衍日本人,所以必須兩方兼顧。其次,被告曆任偽政府要職是事實,但他利用職務之便,保釋出被俘人員數十人,證明他是為中央政府工作的。最後,1943年1月8日,程克祥帶回戴笠給周佛海的親筆信,裏麵說元首(即蔣介石)已批準了周佛海的自首,另外還有被告使用化名“蔣信”等,就證明被告是為軍統工作的。章士釗強調:被告是主動自首和協助抗戰的,不但無罪,反而有功。他拿出1944年程克祥帶回的戴笠親筆函,上麵有:“已經呈準令其戴罪圖功,準予自首,並指示工作方針。”1945年1月,戴笠給周佛海“中央同意蔣信兄任上海偽市長”的電報,以及日本投降時戴笠給周佛海的電報,證明被告的確奉令出任上海行動總隊總指揮等,事實俱在。這難道不是被告在為中央秘密工作嗎?他有力地駁斥了軍統局不承認周佛海的自首行為,從而要求法庭減輕周佛海漢奸罪行,予以寬大。

周佛海認為辯護結果對他有利,同時他對蔣介石是抱有幻想的,認為蔣介石不會對他趕盡殺絕。抱著這種心情,5天以後,即11月7日是決定他生死命運的關鍵日子。

這天下午,首都高等法院在南京朝天宮對周佛海漢奸案進行判決。審判長宣布:周佛海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周佛海大聲叫嚷:“我不服,我還要上訴!”

為什麼審判結果會這樣呢?原來,蔣介石得知法庭辯論的詳情之後,大發雷霆,罵道:“周佛海可恥,十惡不赦;章士釗可恨,巧言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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