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話說:“知足常樂。”做人首先要滿足,然後再抱著友善的態度和別人比,比學習,比進步,而不是比享樂,隻有這樣才能共同進步,才能真正體會到生活的樂趣。
有一項調查表明,95%的都市人都有或多或少的自卑感,在一生之中幾乎所有人都會有懷疑自己的時候,感到自己的境況不如別人。
這是為什麼呢?潛藏在人心中的好勝心理、攀比心理是這一問題的根源。我們總把他人當作超越的對象,總希望過得比別人好,總拿別人當參照物,似乎沒有別人便感覺不到自身存在的價值。於是乎,工作上要和同事比,比工資,比資格,比權力;生活上要和領居比,比住房,比穿著,比老婆,就連孩子也不能放過,也成了比的犧牲品,“我的孩子班裏學習第一名,比你的兒子強”,洋洋得意者說。既然是比,自然要比出個高下,比別人強者,指高氣昂,夜郎自大。不如別人者便想著法子超過他,實在超不過便拉別人後腿,連後腿也拉不住者便要承受自卑心理的煎熬。
如果我們能持一種積極的態度去和別人比較,不如別人時便積極進取,爭取更上層樓;比別人強時便謙虛謹慎,樂觀待人,豈不更好?
事實上,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們不可能在任何方麵都比別人強。太要強的人,一味和比自己強的人比,結果由於心靈的弦繃得太緊了,損耗精神,很難有大的作為。雨果在《悲慘世界》中說:“全人類的充沛精力要是都集中在一個人的頭顱裏,全世界要地都聚集於一個的腦子裏,那種狀況,如果延續下去,就會是文明的末日。”俗話說,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長,也都有自己的短處,一個人隻要在自己從事的專業領域中有所成就便不虛此生。千萬不要看到別人的一點長處就失去心理平衡。每一個人把自己做好是最重要的,最好不要與別人比高低,比大小。每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都具有獨一無二的價值,就像人的手指,有大有小,有長有短,它們各有各的用處,各有各的美麗,你能說大拇指就比小拇指好嗎?
一味和別人比是件不聰明的事,因為即便勝過別人,又會有“槍打出頭鳥,出頭的椽子先爛”的危險。古人雲:“步步占先者,必有人以擠之。事事爭勝者,必有人以挫之。”生活中也確實是這樣,如果一個人太冒尖,在各方麵勝過別人,就容易遭到他人的嫉妒和攻擊,而與世無爭者反而不會樹敵,容易遭人同情,所以說“人勝我無害,我勝人非福”。
其實,最好的處世哲學還是不與人比,做好你自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自己存在的價值和理由,幹嘛要和別人比呢?如果心裏難受,實在要比的話,倒不如把自己當作競爭對手,和昨天的自己比,明天和今天比,一天比一天充實,一年比一年長進,這樣既不會沾惹是非恩怨,自己還能更上層樓,何樂而不為呢?當然,比也並非是有百害而無一利,它在形成競爭,推進社會前進中有不可磨滅的作用。現代社會是一個競爭的社會,如果大家都不爭先,都去爭“後”,那麼社會如何發展進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