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說服別人的第一項規則就是:避免爭論。
富蘭克林常說:“如果你爭強好勝,喜歡爭執,以反駁他人為樂趣,或許能贏得一時的勝利,但這種勝利毫無意義和價值,因為你永遠得不到對方的好感。”
對任何人來說——無論他的智力高低——都絕不能用爭辯來改變他的想法。
佛祖釋迦牟尼說:“恨不止恨,唯愛能止。”誤會永遠不能靠爭辯來消除,隻有靠技巧、調解、寬容以及用同情的眼光來看待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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