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聯係了一位律師,谘詢離婚事宜。
律師姓劉,是一位幹練的中年男性。
他聽完我的敘述,冷靜地分析:“周女士這種情況,屬於典型的情感忽視和精神虐待。雖然法律上很難界定為過錯方,但我們可以從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上為你爭取最大利益。”
我點了點頭。
“劉律師,我還要一樣東西。”
“什麼?”
“我兒子的那件毛衣。”
劉律師愣了一下,隨即明白了什麼,眼中流露出一絲同情。
“沈先生,你放心,這件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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