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子一天天過。
我很快習慣了在廣城的生活。
有時候甚至想不起,自己其實是個江城人。
畢竟在那個家裏,沒人會記得我喜歡吃什麼。
像是我不吃香菜,後媽卻最喜歡香菜。
總是讓家裏廚師所有菜都要加上那幾片綠色葉子。
好像哪頓飯我多吃了兩口,都會讓她難受半天。
而霍仙就不一樣了。
看到我哪道菜少夾了兩口,她就會挑眉:
“不愛吃?
“嬌氣。”
然後下次幹脆就不做了。
久而久之,我的胃被霍仙拿捏得死死的。
飯桌上出現的,往往都是我喜歡的菜式。
可就在我以為自己能和過去告別的時候。
我居然在霍氏公司樓下。
撞見了我的弟弟。
林耀盛。
......
嚴格來說。
林耀盛是我異父異母的弟弟。
我才是我爸唯一的親生兒子。
可大概他真的太愛後媽了。
別人家都是子女在父母的愛情麵前,顯得有些多餘。
我們家則是我在這一家三口麵前,顯得有些多餘。
像是高三那年我說想出國留學,我爸摔了筷子。
“林熙,家裏的生意不好,你又不是不知道!”
最後我在國內讀了大學。
這也沒什麼關係。
可偏偏過了兩年,林耀盛高三了。
後媽天天對著他一塌糊塗的成績單流淚。
於是我爸心疼地大手一揮。
花了不少錢,把林耀盛送去了美利堅讀書。
還要對我說:“林熙,你是哥哥,讓一讓弟弟也是應該的。”
哦。
那怎麼和富婆聯姻的苦差事,我就不能讓給林耀盛呢?
他這個人,就是馳名雙標。
......
可算一算現在正是開學季。
林耀盛為什麼,會出現在舉目無親的廣城?
眼前的他手裏拿著198一杯的手衝咖啡。
穿著一身高定西裝,手上戴著幾十萬的名表。
就很貴氣。
而我穿著寬鬆的闊腿褲和白T,戴著眼鏡。
手裏的保溫瓶是霍仙早上給我煮的糖水。
腕上挎的是廣城市市包——某奶茶店的保溫袋。
一身隨意。
林耀盛一如既往地討厭我,得意地驚聲喊道:
“林熙,你怎麼混成這個樣子了呀?
“穿成這樣,爸爸見了都不敢認你!”
我無所謂地掏了掏耳朵。
畢竟怎麼說呢。
來廣城三個月,我已經被這股閑散的氛圍醃入味了。
廣城人一切以實用舒適為原則,不講究那些沒用的花裏胡哨。
我和同事隻會互相攀比誰穿得更惡心。
很少比誰穿得更貴氣。
畢竟公司給我發的是工資,又不是置裝費。
而全身掛滿奢侈品,也不會讓我工作更有效率。
於是我清清嗓子,換了個話題。
“你不是應該在上學嗎?怎麼在這裏?”
林耀盛不以為意地翻了個白眼。
“那破專業,愛誰誰讀。反正我是讀不下去了。”
“你輟學了?”我有些震驚。
林耀盛雖然不喜歡她那個計算機專業。
但都已經大四了,他居然說不讀就不讀了?
“對啊,”他臉上露出神秘的笑容,“畢竟......”
林耀盛向我展示著他手上的婚戒。
“我這次回國是為了結婚哦。
“對象還是......
“粵圈大小姐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