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林集團的法務部動作很快,一紙訴狀,直接把李彥告上了法庭。
罪名是職務侵占和商業賄賂。
索賠金額,是個天文數字。
為了籌錢打官司,李彥不得不賣掉我們以前的婚房。
那套房子,寫的是我們兩個人的名字。但他當初隻讓我簽了個字,房貸一直是他公司賬戶在還。現在他被凍結了賬戶,房子自然也保不住。
他從那套江景大平層裏,搬了出去,租住在一個陰暗的地下室裏。
從天堂到地獄,不過半個月。
他大概是真急了,開始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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