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實不是隨便,我帶宋盼去了物業。
路上宋盼大概講了下她的過去,被遺棄到福利院那年還不記事。
她17歲的時候,才找到了親生父母,一家人相認。
可她父母當年遺棄她是因為窮,現在已經起家,又有了兩個孩子,宋盼說她父母對她隻有虧欠,並沒有多少愛。
她搬過去幾個月,感覺受到了冷落,和父母大吵一架,斷絕關係。
我羨慕地看著她:“你還和爸媽一起生活過嗎?”
宋盼反問:“你沒有嗎?”
沒有。
我不是被遺棄,而是留守。
12歲之前,我沒有見過我媽一眼。
奶奶說我媽恨我。
說我歲的時候鬧著要買洋娃娃,爸疼愛我,冒著大雨去買,路上出了車禍再也沒有回來。
第二天,我媽也走了。
12歲生日那天,我媽才來看我一眼,帶著一個收養的女兒。
她給女兒辦過戶口,留下一筆錢,就匆匆地走。
我追過去,抱著她的腿哭:“我以後再也不胡鬧買東西了,我會乖乖的,你不要拋下我好不好?”
奶奶很愛我,但她畢竟不是我媽,而沒媽照顧的孩子總是抬不起頭。
隻要能留下她,我願意付出任何代價。
可我哭啞了嗓子,媽的臉上還是冷冰冰的:“你現在就不乖。你害死你爸,還想害死我?”
說完,媽開著小轎車帶養女離開。
十五的月亮高高掛在天上,很亮,很遠。
就像我和媽媽的距離。
回到家,奶奶抱著我哄,說我隻要努力學習,考上好大學,媽就會回到我身邊。
於是我開始拚命地學習。
我考上了名牌大學,在媽生活的城市。
奶奶沒有騙我,媽果然把我接回了家,叫了我一聲“茵茵。”
她給我收拾了一個房間,出門買蛋糕慶祝,回家的時候養女滿頭是血地躺在樓梯下麵,滿眼恐懼地看著我。
“瘋子,給我滾,我沒有你這種女兒!”
媽發狠拽著我的頭發,把我往外趕。
我慌亂解釋:“我沒有推她,是她自己摔下去的——”
我媽不信。
她說,我就是個害人命的掃把星。
她質問我:“你為什麼不去死?”
一語成讖。
大四那年,我得了絕症。
媽轉給我的錢,連最基本的保險治療都維護不起。
我給她打電話求助,她冷笑著道:“好好的就絕症了?梁茵,你真是什麼騙人的話都能說出來!”
再打過去,她就不接了。
我治不起病,男友也離我而去。
於是我絕望地燒炭。
沒想到,屍體在房裏爛了3年,都沒人管,現在還放著........
“跟你比起來,我爸媽都算稱職了。至少我現在回去,他們還肯要我。”
“你現在病好了,又聯係過你媽媽嗎?”
我隻搖了搖頭,沒回宋盼。
目光一直落在我媽身上。
她正在跟物業的工作人員爭吵:
“你放屁,梁茵怎麼可能病逝?”
“她就是一個騙子,當年如果她真得了絕症,憑她那德行,怎麼可能不上門找我,逼我拿錢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