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言有“道”
須能盡人之性,然後能盡物之性。
“明”言今說
必須能夠領悟人性,然後能夠領悟事物的規律。
今人得“道”
在王陽明的“心學”體係中,心、性、理、良知等概念幾乎可以互用。他說:“心之體性也,性即理也。”你隻要明了自己的心性、良知,自然可以明白天理。明白了天理,自然可以明白事理,辦事自然有成。
那麼,心、性、理、良知既然同一,為何分成三個概念呢?因為三者畢竟還有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