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得有這樣一個故事:有個企業每年發大量的獎金,輪到今年不景氣發不出獎金了。這經理很為難,最後想了個妙招。他先召集公司的中基層幹部開會,說今年不景氣,準備裁員發獎金,回去想個方案,先保密。結果不出兩天,企業裏人人自危,都在擔心自己的飯碗會不會端不穩了。過了幾天,經理又開了個會說,公司考慮到過春節了,不讓大家丟飯碗,決定不裁員,隻是獎金可能不發了。這下子大家都歡天喜地起來,不裁員就好,好歹還有飯吃嘛!再過幾天,經理又緊急召開會議,正在大家憂心忡忡是不是變卦了,接著就聽見上司們高興得傳達公司決定:雖然困難,考慮到大家也不容易,讓大家過個好年,我們努努力,還是給大家發以前的1/3獎金。大家一聽,這都高興的不得了阿,竟然還有獎金呢!太好了,今年獎金最少,卻是大家最高興的一年。
從這個故事中,我們不得不佩服這位經理的智慧。在佩服的同時,我們再深想一下,才發覺我們其實可以學到很多的東西和生活的學問。我們自己的快樂原來是建立在與自己以前的情況的相比基礎上,我們的快樂真的往往是與別人的對比中才有的,幸福的感覺和不幸福的埋怨,原來都是看到了沒有自己好的,看到上帝似乎獨獨對自己不夠公平,所以才有了這人間的幾多歡喜和幾多悲愁。然而,如果我們的快樂真的就在與別人的攀比之中,這種快樂的幸福就隻是暫時的、相對的!
我們如何才能獲得永恒的快樂或者說絕對的快樂呢?有人說:我們或者可以時時刻刻想著那些在死亡邊緣、在戰火、在疾病中掙紮的人們,和他們相比,我們當然就是最幸福的人!我們當然能由此獲得自己的快樂!可是我們大多數人不會每時每刻都想著這檔子事,更不會無視眼前別人的榮華顯貴,所以這樣固然能使我們的快樂增加,卻不會使我們永遠快樂。
其實,我們換一個角度思考就可以想到了。我們不能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與任何之物的對比中,那樣終究是過眼雲煙,一場夢幻般的空歡喜!絕對的快樂是很簡單的,停下來聽一下自己的心靈渴望,深思一番宇宙的永恒法則。我們是存在者,我們擁有,我們擁有“擁有的能力”,我們有一切!這不是我們最好的快樂來源麼?創造一個平和的心態,擁有一份對自然、對生命來自心底的熱愛,收獲一種有活水之源的快樂!
快樂是因人而異的。這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快樂,也沒有絕對的不快樂。當然,有一點可以肯定的就是,快樂必定是自己去創造的,它不是別人能夠送給你,更不是用錢可以買得來,是靠自己用心地熱愛生活,珍惜生命而體驗出來的。如果是要倚賴別人給予的話,那就是你的悲哀了。
事實上,每一件事物都有它不同的一麵,眼睛所及之下,並非是事物的全部。大部分情況下,你要尋求什麼,你的眼睛就會見到什麼。正如心情沮喪的時候,絕對不會看到陽光明媚;心境愉快的時候,嘈雜聲也會變成是熱鬧的象征。
[對自己說]:莎士比亞曾告誡我們:“使心地清靜,是青年人最大的誠命。”快樂是自己的事情,隻要願意,我們可以隨時調換手中的遙控器,將心靈的視窗調整到快樂頻道。
這正是因為每一個人的內心所在的處世態度不同,所以導致有人快樂有人不快樂。
從自己做起吧!改變內在的心態,任何的一件小事都以快樂的心態去待之,必會事事快樂!所以每天都要笑著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