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審判那天,法官宣讀了譚琴的判決結果。
譚琴犯網絡詐騙罪數額近百萬,因有悔罪行為念在初犯,判決三年有期徒刑,五年緩刑,即判決之日生效。
退賠所有非法所得錢款,公開向所有受害者道歉。
而其他偽作證空口汙蔑我的室友,在警局接受了一番教育,正常返回學校。
另外,警方抓到了那個幫譚琴做假募捐鏈接的程序員,審問得知對方是慣犯。
判決有期徒刑1年,並處以罰金。
最後麵對記者的鏡頭,我發表了自己的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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