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後,我用變賣謝靖桉資產和法庭賠償金得來的錢,成立了一個醫療糾紛法律援助基金會。
專門為那些在醫療事故中維權無門,被強勢的院方和複雜的程序壓得喘不過氣的普通人,提供免費的法律支持。
林憶可在事件後辭去了護士的工作,選擇去法學院進修醫療法律。
畢業後,她成了基金會的負責人。
她看著我遞過去的聘用合同和薪資條款,笑著推了回來。
“你把我當什麼人了,做這種好事,我可不能收你工資。”
我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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