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顧延洲就帶回來了一份全新的離婚協議。
這一次,協議的第一條,就用黑體字明確標注著:女兒顧思思的撫養權、監護權,全部歸女方蘇晚所有。
除此之外,他將我們現在住的這棟帶花園的別墅,以及名下另一套海景公寓都過戶給了我。車庫裏那輛我常開的奔馳G500也歸我。
最重要的是,他承諾在離婚手續辦妥後的24小時內,向我指定的賬戶轉入四千萬現金,作為一次性的補償。
我拿起筆,在末尾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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