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法)以“法發 〔2016〕 311 號”文發布第14批指導性案例後,各大媒體紛紛以“最高法發布案例:離婚轉移財產可判淨身出戶”為題進行跟進報道。一時間,不少人認為最高法創造了新的裁判準則。甚至有人將此指導性案例與王寶強、馬蓉離婚案結合起來,認為是最高法對“寶馬案”的間接回應。
自媒體時代,輿論有其自發性和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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