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2016年上半年信息分析報告》。該“報告”指出,微信購物屬於個人私下交易,不同於一般的網購,不受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並建議公眾不要微信購物。國家工商總局對“微店”等依靠社交工具營利的經營行為還沒有明文規定。報告建議,通過此類方式購物發生糾紛,消費者可通過司法途徑處理。
微信購物作為移動互聯網時代電子商務的新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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