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鄭州市房管部門和地稅部門聯合發布房產新政:凡直係親屬間過戶房產的,不再由稅務部門評估定價,交易價格可以自行約定。根據新政,如果交易雙方為父母與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關係,隻要稅費大於1元、能打出稅票,均可按合同約定的價格交稅。
在新政之前,鄭州乃至全國絕大部分地方的二手房交易雖然也是按照成交價格交稅,但該成交價格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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