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家住北京的孫先生稱自己的兩幅家傳名畫,在26年前出差珠海時被當地警方以“涉嫌走私”為名扣押。雖然孫先生很快被警方釋放,但這兩幅畫作卻一直未予歸還。在孫先生二十餘年的不懈交涉下,珠海警方近期答複稱,兩幅畫作係贗品且已經丟失,但答應協商解決相關賠償事宜。
我國《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公安機關有權扣押可用以證明犯罪的公民財物,但也為扣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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