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太原市晉源區強拆致人死亡一案作出二審判決。其中,案發當天組織強拆的安保公司負責人武瑞軍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兩罪合並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此案曾經因為死者孟福貴的兒子、複旦大學博士孟建偉在網絡連續發布《奔喪日記》而引發媒體關注,更因為晉源區政府兩次給法院發公函要求對武瑞軍“慎重量刑”而引發輿論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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