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在鬧市區公然殺人的李宏亮一案作出了二審判決。然而,警方在偵查此案的過程中發現,李宏亮在行凶時已背負一起命案,兩年前就被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十年有期徒刑。讓人不解的是,這名罪犯並未按照法院的判決進監服刑,而是在監外自由自在地過起了正常人的生活,毫無障礙地出入公共場合。
殺了人,判了刑,卻還是自由身,並且能有機會再次殺人。這種看似隻會發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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