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羅湖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原副局長葉軍涉嫌受賄一案在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在庭審過程中,一份由葉軍原工作單位羅湖區環保水務局加蓋公章的“證明”被辯護人反複強調。該“證明”表示葉軍平素工作勤勉,希望法院酌情從輕判決。
這份蓋著羅湖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公章的“證明”,是經過誰的同意授權,經過怎樣的內部審批程序才得以出具,目前還不得而知。不過,行政機關出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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