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想,就連無法分辨出來的產品,也能夠吸引顧客以高兩倍的價格購買,這就是“消費壟斷”公司的威力。換言之,在市場上,他們並沒有“壟斷”市場,因為還有很多的競爭者來爭生意,但在顧客群腦海裏,他們早已是一家“壟斷”的公司了。
——沃倫·巴菲特
巴菲特說:“如果我要投資幾十億美元,請來全國最佳管理人,而且又不惜虧錢來爭市場的話,我能夠吃進它的市場嗎?如果答案還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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