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家後,我又去醫院複查了。
複查結果和上次一樣——中度躁鬱症。
“建議你還是吃藥調理一下,目前你這個程度通過吃藥還是能保證在可控範圍內的。”
我不太關心這些,反問醫生:
“那我想問一下,我要是發病傷人犯法嗎?”
醫生聽我這麼說,立馬警惕起來,沒有直接回複我。
我換了一種措辭,繼續說道:
“就是如果有人故意刺激我,導致我發病。那我去傷害人犯法嗎?”
我加上了這個前提,醫生的臉色好了些。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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