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果然,十分鐘後就看見孟汐淚眼婆娑地站在酒店二樓的陽台上。
旁邊站著一臉焦急的媽媽:
「妍妍,算媽求求你,分給汐汐公司10%的股份吧!」
「汐汐生病了,這些年為了養好身體一直待在家裏,也沒有機會出去工作,現在已經得了抑鬱症。」
「但是你不一樣,你的身體好,給汐汐10%的股份對你沒有任何影響。」
「你是妹妹,應該幫著點姐姐才是。」
「如果你不給她,你妹妹她就要從陽台跳下去了啊!」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啊!」
話裏話外都是對我的道德綁架,如果我不給她股份的話,我就成了殺人凶手。
以前他們經常這樣做,有時候我實在忍受不了,想反駁,係統就會跳出來:
[不要解釋,不要反抗,作為贖罪女主你是沒上嘴的,就算是你解釋,也沒有人會相信,姐姐才是女主角,不要破壞她的形象。]
嗬嗬,就因為我不是女主,所以就要忍受這種不公平的待遇,換來變本加厲的欺淩和漠視嗎?
這時陸旭也走到人群中,「就是啊,妍妍,也就給汐汐10%的股份吧,即使沒有這些股份,你在公司的地位也不會受影響的。」
當時我和陸旭畢業後合夥創立了這家科技公司,隨著公司的壯大,我倆在公司各占16%的股份,在公司具有同等的話語權。
如今公司每年盈利頗豐,以前孝敬他們的小錢現在看不上了,所以又來打我的股份的主意。
想一分錢不出,一份力不盡,就能空手套白狼。
而這些年,因為陸旭不管事,所以我在公司的威望越來越高。
陸旭也越發的忌憚我,急切地想要收回股權。
但公司是我的命根子,我肯定不會輕易地交出來,所以他們才搞了今天這一出。
陸旭表麵君子端方,對我深情義重,內心確實如此的陰毒,齷齪。
我似笑非笑地看著他:「既然你覺得這點股份沒什麼,不如把你手上的給姐姐吧!」
陸旭一愣,沒想到我會這麼說,剛要開口反駁。
我沒工夫聽他們說那些冠冕堂皇的話,直接開口:「行啊,我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