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到京市,我租了一個小房子,隻有十幾平。
就這,也是托宋時宴的福。
如果不是給他送頭紗的那兩萬塊,我來京市,連睡覺的地方都沒有。
我和他在一起的這些年,一直都是他管錢。
其實說是他管錢,也不對。
因為他總是說,他的工資要存起來,以後買房子用。
而我的錢,就用來滿足我們兩個的日常花銷。
盡管我們已經很節省,我也很努力地在賺錢,但還是沒有存下什麼錢。
他的錢他存著,自然也不會給我。
我歎了口氣,已經不知道該吐槽什麼了。
覺得自己太傻,又覺得宋時宴混蛋。
但是現實沒有給我時間去多愁善感。
因為兩萬塊,在京市,也就勉強能活個三個月。
在身無分文之前,我要找到一份工作。
我之前學的專業很好的,大四那年是最好找工作的,實習完基本都能轉正,而且薪資不菲。
可是耽誤了這兩年,職場早已飽和了。
再加上我有一年的空窗期,現在已經不好找工作了。
我投了好幾個簡曆,隻有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給我了回複。
我歎了口氣,又想起了剛畢業的時候,那份年薪百萬的聘請。
當然,現在的我,沒有什麼資格去挑剔,和對方約定好了麵試時間。
我從衣櫃裏找出麵試穿的正裝,很規矩的一套,還是大學實習的時候買的。
我看著外套上別的胸針,又想起了宋時宴。
這枚胸針就是他送給我的。
那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三年,我實習的時候,他送我的。
也是我收到的,唯一一個禮物。
他說有這枚胸針,就像他陪在我身邊一樣。
他說,希望這枚胸針可以帶給我好運。
這是我們在一起這麼久,他送給我的,唯一一件禮物。
我想了半晌,還是把那枚胸針,連帶著那套正裝,丟進了垃圾桶裏。
我不需要宋時宴陪著我了,也不需要什麼好運。
我需要一個好的開頭。
我化了個淡妝,換了套衣服,去了商場。
我現在確實沒什麼錢,但我還是想給自己買一套正裝。
討好自己,就是愛自己的開始。
和宋時宴在一起的這些年,我總是事事以他為重。
衣服鞋子,他都要穿得好一點,而我的都是一些地攤貨。
每天準備的飯菜也是按照他的口味,做得清淡些。
我都快忘了,其實我以前是個無辣不歡的人。
從現在開始,我隻會好好愛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