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個簽發日期,用的是阿拉伯數字。
而真正的國家公文,尤其是這種級別的法律文件,日期中的年月日必須使用大寫漢字。
這是他們百密一疏的破綻。
我看著那張漏洞百出的“拘捕令”。
我拿起手機,撥通了“王檢察官”的電話。
“錢,我已經準備好了。”
我平靜地說。
“不過,在去銀行之前,我想確認一件事。”
“什麼事?”
他的語氣很不耐煩。
“你們發給我的那張拘捕令,是不是搞錯了?”
“搞錯什麼了?”
“上麵的簽發日期,不符合公文規範。”
我說得鄭重其事。
“王檢察官,您作為國家的高級檢察官,不會連這個都不知道吧?”
電話那頭,一直在沉默,應該是在想應該如何解釋這個低級錯誤。
過了足足十幾秒,他才重新開口。
“......這是電子預審版本,為了效率,流程簡化了。”
“正式的紙質版,會由抓捕組的同事,當麵交給你。”
他自己回答得都有點心虛。
“是嗎?”
我輕笑一聲,語氣裏充滿了不加掩飾的嘲諷。
“那我還想請教一下。”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你們為什麼從一開始就禁止我聯係家人?”
“這似乎也......不合規矩吧?”
“你......”
他徹底被我問住了。
我沒有給他喘息的機會,繼續追擊。
“還有,你們口口聲聲說我是‘2小時監控對象’。”
“卻連我去銀行轉賬,都需要我自己去櫃台。”
“你們的監控,難道隻是嘴上說說嗎?”
“還是說,你們根本就不是警察!”
最後一句,我幾乎是吼出來的。
積壓在心口的憤怒、壓抑、屈辱,在這一刻,盡數爆發。
電話那頭,傳來了一陣嘈雜的背景音。
對麵說的我聽不懂的方言,聽著語氣像是在吵架。
這是“李警官”突然搶過了電話。
“林曉文!你少在這裏胡說八道!”
他氣急敗壞地喊道。
“我警告你,不要挑戰我們的耐心!”
“馬上拿著錢去銀行!否則我們現在就上你家去!”
“好啊。”
我冷冷地回答。
“我這就去銀行。”
“不過,在我去之前,我想,你們應該先看看窗外。”
“窗外?”
“對,看看窗外。”
說完,我直接掛斷了電話。
我知道,他們肯定會看的。
因為,這是掌控者對失控局麵的本能反應。
而窗外,什麼都沒有。
我就是要用這種方式,故弄玄虛,進一步摧毀他們的心理防線。
我走到門口,深吸一口氣準備出門。
我知道,這很危險。
我要親自走出去,成為那個最顯眼的誘餌。
就在我手握住門把手的那一刻,手機響了。
我猶豫了一下,接了起來。
“曉文,先別出門。”
是我爸。
我的眼淚瞬間湧了出來。
“爸......”
“別怕,我們都知道了。”
“陳教授已經聯係我了。”
“你做得很好,很勇敢。”
“現在,聽爸爸說。”
我爸的聲音,像一針強心劑,瞬間撫平了我所有的惶恐。
“你不是一直好奇,你媽為什麼總逼你學射擊和格鬥嗎?”
“你不是一直奇怪,為什麼我一個文職幹部,書房裏卻掛著警功章嗎?”
“曉文,爸爸忘了告訴你一件事。”
“我現在的身份,是市治安局副局長。”
“但在二十年前,我是一名臥底緝毒警。”
“而你口中的那個‘李警官’,他的父親,就是當年被我親手擊斃的毒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