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我帶著方律師團隊的一位年輕律師,再次走進了派出所。
我們沒有去調解室。
我們直接找到了負責這個案子的刑偵隊。
我將一個U盤放在了辦案警察的桌上。
“警察同誌,這是我向你們提交的補充證據。”
“裏麵包括周小慧在校園論壇及多個社交平台,捏造事實,惡意引導輿論,煽動他人對我進行網絡暴力,致使我個人信息泄露,名譽嚴重受損的全部證據鏈。”
年輕律師接過了話頭,語氣專業而冷靜。
“根據《刑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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