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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十七歲,距離高考還有半年。

起初,我本想就近上學,讓媽媽可以繼續吃我做的飯。

畢竟,我照顧了她七年,如果沒有我,她一定會不習慣。

可現在,我卻是含著淚畫上兩個大大的叉。

三個巴掌,徹底讓我幡然醒悟。

之前的好朋友淼淼給我打過來電話,問我要不要出來玩。

淼淼:【之前你說你得照顧你媽媽,不能出來玩,那現在總可以了吧?】

淼淼:【你爸爸那麼有錢,總不用你繼續當保姆了。】

我知道淼淼是在調侃我,但思緒還是飄回以前。

十歲那年,媽媽發現爸爸精神出軌,果斷離婚。

媽媽放下狠話,不會要爸爸一分錢,淨身出戶。

可是媽媽小時候在外公家當老幺,長大後在爸爸這裏當公主。

我知道,她一定照顧不了自己,吵著鬧著要跟著媽媽。

媽媽是個要麵子的“公主”,即使爸爸後來給她打去撫養費,她也盡數退回。

“誰看得上你的錢,沒有你,我們娘倆也能過得很好!”

我不經意瞥見轉賬餘額,好多個零,我的數學都沒學到那個知識。

媽媽轉頭微笑看著我,拍了拍我的背,“小月啊,你可得加油幹活,不能讓你爸爸瞧不起咱倆。”

我備受鼓舞,點頭應下。

我長得高,十二歲就長到了一米六,便裝成高中生去應聘暑假工。

那是一個豪華的餐廳,辛苦幹了兩個月,還是被老板發現我是童工。

那天,我剛幹完活,一個啤酒瓶突然砸到我的腳下。

喝得醉醺醺的老板大喊著讓我走人,工資一分沒有!

我顧不得被玻璃碎片刮傷的右眼,跪下去求他給我錢,可他隻是喊了幾個人把我轟了出去。

被趕出去時,我看見了好久不見的爸爸,老板喊他淩總。

可他好像不認識我,嫌棄地擺擺了手。

我上網一查才知道爸爸是這家餐廳的老板,立馬跑回家讓媽媽給爸爸打電話,問能不能要回來錢。

可是媽媽一聽“爸爸”這兩個字便臉色大變。

“淩月,你怎麼能去你爸爸名下的餐廳打工呢?你是不是成心想讓他看不起我!”

“那筆錢你也別想要了,我得證明自己一個人也能過得很好。”

在媽媽的“勸說”之下,我放棄要錢,可是下個學期的學費也泡湯了。

我瞞著媽媽找老師辦了貧困補助,這才得以上學。

可是這件事,我也是瞞著媽媽的,因為他不想被爸爸“看不起”。

被玻璃劃到的眼,發現的時候,已經長在了肉裏,視力嚴重受損,需要摘除眼球,否則會反反複複複發。

媽媽說不能讓爸爸看不起我們,不能摘除眼球,把玻璃片拔掉就行。

我清晰地記著,媽媽給我拔掉玻璃片的那一天,血染了兩塊瓷磚。

最終,眼球徹底失明,變成了擺設。

每個月總會有那麼幾天發炎,疼痛難忍。

可我相信,一隻眼也能看世界。

手機的提示鈴聲把我拉回現實。

我敲打屏幕,回複淼淼消息:“好,那咱們明天去。”

外加一個可愛的表情包,“我爸有錢,當然有別的人照顧我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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