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沈明軒帶著施夢晴來警局保釋了我。
“這次就當給你長記性了,以後安分點。”他冷冷地說,“要不是小晴替你求情,我會讓你在裏麵多呆幾天,冷靜冷靜。”
我沉默地跟著他走出警局。陽光刺眼,卻照不進我心裏。
“把孩子的骨灰給我,”我停下腳步,“我們就離婚。”
他愣了一下,隨即不滿皺眉:“孟意映,剛出來又整什麼幺蛾子?不是都說了我們還可以在要一個孩子,你還有什麼不滿?”
“意映姐,軒哥哥是真心待你的,你怎麼能說離婚這種話來傷他的心呢?”
“你個殺人凶手,不配在我麵前說話!”我牙根緊咬,“你最好別讓我逮到機會,否則我一定讓你生不如死!”
沈明軒護在她的身前,語氣冰冷,“你還有臉威脅小晴,她為了能讓孩子安息,特意一路抱著骨灰來到麗城,親手灑進海裏,祈福他來生有個好歸宿,你這個親生母親又做了什麼?”
我的心猛然一顫,這兩個賤人竟然連我孩子的骨灰都不放過,
“沈明軒,你根本不配當樂樂的父親!”我咬牙切齒的說道,
“明天早上九點!民政局!”說完我轉身就走。
沈明軒沒料到我是真的要離婚,愣在原地。
施夢晴見狀馬上上去安慰:“軒哥哥,別擔心,意映姐隻是一時氣話,沒有你她現在還不知在哪裏給人家洗碗打工呢,她肯定不敢離婚的。”
聽她這麼說,沈明軒明顯表情輕鬆了很多,他顯然也不信我真的會離開他!
第二天一早,我看著手中的結婚證,想起當年他求婚時的山盟海誓,隻覺可笑至極。
今天離婚後,我就要開始好好計劃複仇,一定要讓他們付出血的代價。
我正準備打車去民政局,
突然——
一塊濕毛巾緊緊捂住了我的口鼻,
一雙手如鐵鉗般死死禁錮住我的身體,
一股刺激的味道吸入,我失去了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