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港圈最受寵小少爺結婚前夜。
假千金送來一碗蓮子羹,祝我早生貴子。
我一口悶下,再次醒來卻遍身吻痕躺在地下酒窖。
父母知道我婚前失貞,沒追查凶手,而是極盡嫌棄:
“這婚事就不該落在你頭上,明天你姐姐替你嫁了。”
“過幾天,我讓人送你去海島。”
海島。
是父親專門處理死人的地方。
姐姐得意的目光刺破真相,我跪在地上求他們鑒定那碗羹。
一向維持體麵的母親卻指責我是個瘋狗:
“野東西還敢栽贓我從小寵到大的千金寶貝?”
父親更是淡漠得沒情緒:“就算是,那又如何?”
“社會血雨腥風,壞人多得是,自己技不如人就得認。”
好啊。
那你們技不如人,被我送去見閻王時,可得多誇誇我。
......
我跪在地上不敢抬頭。
不是害怕,更不是懇求,而是擔心父母發現我眼底滔天的殺意。
被父母認領回家前,我殺過三個人。
他們都要傷害我,別我送去見了閻王。
我第一次殺的是,酗酒家暴的養父,被我抱著同歸於盡的心,推下了九樓。
他用椅子砸斷我一根肋骨,我要他一條命。
這很公平。
嚇瘋了的養母在警察前指認我是凶手,讓他們趕緊抓走我這個畜生。
可惜那年我瘦弱得像一根草。
警察明顯更信我的說辭,是夫妻倆鬧矛盾,養母誤殺了養父。
於是,警察帶走了養母,我成了沒家的人。
還是鄰居奶奶心好,說要給我一個家。
她拿著風箏,說帶我出去玩。
可一下樓,她卻將我推入了一輛黑不見天日的麵包車:
“山裏老光棍就喜歡這種女人,能買個好價錢。”
我掏出身上的指甲刀刺瞎了司機的雙眼,刺了整整四十八刀。
最後,搶了方向盤,送他上了西天。
失控的麵包車撞向石墩,登時起火。
火光衝天,我笑容怎麼也掩蓋不了眼底深深的失落:
“奶奶,風箏著火了,我們放不了風箏了。”
我沒有猶豫刺傷了鄰居奶奶,跳車而逃。
我送了他們一場免費的火葬。
可惜卻不能聽到他們對我說謝謝了。
我牢牢記住了養母曾說過的,我親生父母的所在地和名字。
港市,淩家。
從此,這便是我活下去的希望——
回到親生父母身邊。
所有人都說有娘的孩子是塊寶。
我信了。
我咬著牙活到今天,卻差點隻活到今天。
所以,看養父從九樓墜落得那刻,我的心也倏然落了地。
養父母虐待我,養父醉酒,墜樓而死。
鄰居奶奶把我綁上人販子的麵包車,被燒死。
綁我的人販子司機,被我搶了方向盤。
這一年,我親手送走了三條命。
我是個從地獄爬上來的惡女。
淩家,是我心中唯一那點美好。
所以,我花了很久抵達港市,隻為了回到淩家,抓住僅有的美好。
這些年我反擊了很多企圖傷害我的人。
但,我金盆洗手,都留了他們一命。
因為我在撿瓶子的時候學會了一句話。
“人之初,性本善。”
淩家,應該就是這樣一個和平溫暖的淨土。
我怕極了淩家嫌棄我手染鮮血,所以我決定之後都善良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