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法官威嚴地敲下法槌:“現在宣判!”
整個法庭鴉雀無聲,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被告人張美鳳,犯商業欺詐罪、食品安全罪、網絡誹謗罪、行賄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罰款 500 萬元,並沒收全部非法所得。”
張美鳳頓時癱軟在被告席上,精心打理的妝容早已花得一塌糊塗。
她歇斯底裏地尖叫:
“我不服!我要上訴!你們都被那個賤人收買了!”
法官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繼續宣判:
“被告人李正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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