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後第三天,老婆失蹤了,給我留下5000多萬。
而她本人,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可她的家人們一點兒都不關心她的安危和死活,隻關心她的財產怎麼分。
我看著他們貪婪的目光,微微疑惑:
“分錢?分什麼錢,這些錢都是我的,為什麼要分?”
我跟向妍妍認識的第二天確定戀愛關係,一個月舉辦婚禮,婚禮後第三天她就失蹤了。
她給我留下兩棟別墅,三輛豪車,外加5000萬現金存款。
哦,對了,還有一家子的極品家人。
項妍妍失蹤已經一周了,電話關機,微信不回,主打一個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可是她的家人們一點都不關心她的安危和死活,隻關心她留下了多少財產,以及她的財產要怎麼分配。
向媽沈蘭說:“她是我女兒,我是她媽,她留下的錢我至少得占一多半兒。”
向爸向峰說:“我呸,女兒才四歲你就走了,二十多年不聞不問,女兒掙錢了,你又舔著臉回來認親,你還有臉說你是她媽,你還有臉來分錢?”
“女兒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我又當爹又當媽,她留下的錢應該都歸我才對!”
沈蘭聽到這話當下就急了眼,她指著向峰的鼻子罵道:
“向峰,當年你嫌棄我生下來的是個丫頭,非逼著我離婚,又去外麵找野女人給你生兒子。現在你說我不管不問,黑白都讓你說了唄,你要不要臉?”
向妍妍有個親妹妹叫沈婷,當年她爸媽離婚的時候,沈蘭帶走了沈婷,向妍妍跟了向峰。
向峰卻老神在在:“當年是我逼著你離的婚,但是我也曾經讓你把女兒帶走,是你不願意,後來女兒出息了,你又舔著臉跑回來也就罷了,怎麼現在還這麼貪心?”
沈蘭氣得漲紅了臉,卻並不反駁,隻是慢慢悠悠的說:
“做人呢,別太貪心,我就怕你有命拿沒命花,向妍妍確實是你拉扯大的,要不這樣吧,我要百分之六十,我讓個步,這你要是不同意,那我會做什麼可就不好說了。”
“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三十年,但沒準還有些痕跡呢?”
向峰聽到這些話勃然大怒:“沈蘭,你敢威脅我!”
沈蘭並不理會,自顧自分配著財產方案:
“再說了,婷婷是向妍妍的親妹妹,就算是向妍妍在這裏,她也願意把錢留給自己的親妹妹,而不是給同父異母的弟弟,對吧?”
“我看這麼著就挺合理,我跟你是她的親生父母各拿百分之三十,婷婷是她的親妹妹也拿百分之三十,至於你那個兒子隻有一半的血緣關係,百分之十也不少了。”
有點意思。
聽他們的對話,好像向峰有什麼把柄在沈蘭手上。
不過現在不是關心這個的時候。
看他們雙方都默默的瞪著眼不說話,我清了清嗓子:
“那個,現在向妍妍生死未卜,我們是不是應該先找找她?”
“就算是想要分財產,也要確定她已經死了才行吧?”
“我這裏有向妍妍最後出現的地點定位,是國外的某一座雪山上,登山隊通知我她失蹤的時候曾經說過,她的背囊裏有足夠的食物,支撐十天半個月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我的話讓他們雙方都陷入了沉默,半晌,向峰突然說:
“都過去這麼多天了,又是在國外,還是在山上。搜救的意義不大吧?”
“讓我看了就別救了,我聽說搜救要花很多錢,別到最後落個人財兩空。”
沈蘭眼中精光一閃:
“向峰,你個喪良心的,你自己的女兒,你竟然都不想救!”
“就算是花錢,花的也是向妍妍的錢,跟你有什麼關係?”
“女婿,依著我說呀,這必須得救人,但是你這年紀輕輕的也沒什麼經驗。”
“這樣吧,你把向妍妍的財產都交出來,我來指揮救援。我是她親媽,總不會害她。”
這樣一比較,沈蘭確實是比向峰高明多了。
向峰聽完之後,眼前一亮,也表示讚同:
“救援這種事情複雜的很,你懂嗎?還是我來負責吧!”
聽到他們這麼說,我鬆了一口氣。
“爸媽,我就知道你們不會放著妍妍不管的。我已經聯係好了國外的救援隊,隻是錢還不太夠,還差70萬,你們商量一下,這個錢你們怎麼平分一下?”
聽到我這麼說,他們兩個人立刻大喊大叫起來:
“什麼叫做錢不夠?我女兒留下了那麼多錢,怎麼可能會不夠?你是不是把錢都藏起來了?”
我連忙搖頭:“雖然我知道她很有錢,但是我跟她結婚才三天,她怎麼可能把錢留在我這裏呢?”
“我手頭上一共就300來萬,還是我自己的婚前財產,可是這些錢隻夠支付救援隊一天半的費用。”
“爸媽,我老婆這個時候一定很危險,提前一秒鐘得救,就多一分生還的希望。”
“這些年她給你們的錢肯定不止這一點吧,這時候你們可不能袖手旁觀!”
向峰立刻開始甩鍋:“我的意見從頭到尾都是不救了,誰願意救誰掏這個錢!”
“沈蘭,這麼多年,你從來沒關心女兒,光得好處沒有付出,現在給你一個表達母愛的機會,把錢出了吧?”
沈蘭白了向峰一眼:“我一個單親媽媽,哪有什麼錢?就算我有那個心,也沒那個力啊。”
“我看還是找找銀行,看能不能把向妍妍的錢取出來。”
沈蘭這話又得到了向峰的支持,向峰跟著幫腔:
“但是我話可說在前麵,一天100多萬的費用,我們可支撐不起,等把錢取出來了,也別找人了,大家分一分就得了,省得人財兩空。”
“女婿,我們可沒有錢啊,你要是堅持要找,就用你自己的私房錢吧!”
我咬著嘴唇低下頭想了很久,最後抬起頭來問他們:
“那,向妍妍的財產,我應該是拿四分之三吧?”
我一說話,沈蘭和向峰立刻統一了立場。
“你跟向妍妍才結婚三天,她就失蹤了,我還懷疑是不是你搞的鬼呢,你竟然還敢分錢?”
“就是,說不定我女兒就是被你害死了,就算不是被你害死了,也是被你克死了,你還癡心妄想分她的錢,做什麼春秋大夢呢?”
“你真以為向妍妍喜歡你?真喜歡你,怎麼可能隻辦了一場家宴當婚禮?她根本沒把你當回事兒,你懂不懂?”
“陶野,我警告你,你要是敢覬覦向妍妍的財產,我跟你沒完!”
我看著他們張牙舞爪的樣子,再次跟他們確認道:
“你們確定放棄搜救對不對?”
得到他們肯定的答複之後,我臉上露出開心的笑容:
“那太好了,四年之後,你們記得來分財產!”
他們兩個人聽到我的話,立刻炸了毛:
“四年?為什麼要四年後?!”
“你是不是想耍什麼花招?”
我無辜地眨眨眼:
“失蹤滿四年才能宣告死亡啊,法律這麼規定,我也沒辦法。”
“在這期間,向妍妍所有的財產,都由我這個合法配偶來支配。”
“你們放心,隻要四年時間一到,我立刻按照你們說得方案執行,我不要一分錢。”
沈蘭失聲尖叫:“那四年之後,你不早就把我女兒的家產揮霍一空了?!”
我優雅地笑笑:“不會的,怎麼我也得給你們留下一百二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