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像個瘋子一樣叫囂著,公司是他辛辛苦苦經營了十年,就算離婚,他也該分走一半的增值部分。
我的律師隻是冷笑著,明確告知他:“許先生,由於您在婚內出軌,並與刑事罪犯有經濟往來,給夫妻感情造成了巨大破裂,並對夫妻共同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害,您屬於重大過錯方。根據法律,在分割財產時,您應當少分或不分。”
我給了他兩個選擇。
一,立刻簽署這份淨身出戶的離婚協議,我本人不追究他的個人債務。
二,不同意協議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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