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的車是我買的。
30歲那年,媽媽突然告訴我,說老家有個習俗。
“嵐嵐,人家都說30歲還沒嫁人一直住家裏的姐姐,要給弟弟買輛車,不然會影響家裏的運勢。”
我不同意。
媽媽就在我耳邊念叨,說什麼習俗不能破,還說以後等我結婚買車的錢會還給我,說到最後就差給我跪下了。
就連一向沉默的爸爸,也開口勸我。
“嵐嵐,你媽說的是真的,再說浩浩是你親弟弟,當姐姐的給弟弟買輛車,也沒什麼吧。”
我妥協了,用項目剛發的五萬獎金給弟弟付了一個首付。
新車提回來那天,弟弟摸著方向盤開心的不得了。
“媽,這車真帥。”
他圍著車轉來轉去,眼裏的欣喜藏也藏不住。
媽媽也跟著笑的滿臉皺紋,伸手給弟弟理了理衣領。
“我兒子選的,能不帥,說到底都是我兒子眼光好。”
弟弟坐到主駕駛上麵,對著爸媽說道。
“上車,我帶你們去兜風去。”
爸媽一左一右來開車門上了車。
我一邊停電動車,一邊焦急的說。
“等一下,我把電動車停好。”
話還沒說完,汽車揚長而去。
沒停穩的電動車重重砸在我的腳上。
瞬間血爛模糊。
兩小時後,我接到了爸爸的電話。
“嵐嵐,你怎麼沒上車呀,我們要去吃海底撈,你要麼一起來吧。”
我看了看被砸的稀巴爛的腳。
“我還有事,就不去了。”
電話掛斷前,我聽到媽媽的聲音。
“真是不省心,幹啥都慢一拍,沒上車不會打個電話嗎?做這樣給誰看呀,真是上輩子欠她的。”
爸爸壓低聲音在勸媽媽。
“你少說兩句,別忘了後麵還有車貸。”
弟弟緊跟著說道。
“我這點工資可還不起車貸,你們別指望我呀,讓我姐給我還。”
後來貸款還是落在了我的頭上。
我以為隻要我多努力一點,多妥協一點,多對弟弟好一點。
爸媽就會分一點點愛給我。
可是一杯20塊錢的奶茶,媽媽又指著我的鼻子罵我吸弟弟的血。
原來從始至終,我都是不被愛的那個。
不管我怎麼努力,他們愛的永遠隻有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