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救了流落街頭的港城太子爺,
把他養得俊朗清秀,肩寬腿長。
那年冬天,他掐住我的腰窩哄著我初嘗禁果。
之後他嘗到甜頭,我們纏綿了整整六年。
後來楚家來人,那六年成了他最難堪的汙點。
“給你一千萬,滾出港城。”
楚夫人甩來支票時,彈幕瘋狂跳動。
【舔狗殺魚女也配肖想太子爺?】
【坐等去母留子名場麵!】
上輩子我跪著求他們別分開我和孩子,最後卻被親生兒子放出的惡犬活活咬死。
“不夠。”我將支票推回去,“得加錢。”
彈幕停滯下來。
“算上他在我這白吃白喝的六年還有學的殺魚手藝,一共五千萬。”
這次,我要連本帶利討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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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槽這女的瘋了!】
【我嘞個豆,她不纏著男主這劇情怎麼走?】
楚夫人剛要拍桌子的手懸在半空,詫異地看著我。
“怎麼?沒有嗎?我還以為楚家家大業大......”
“拿走,”楚夫人迅速簽下一張新支票,冷笑一聲,“我還以為你對明淮有幾分真情呢。”
“不做妄想攀高枝的狗皮膏藥了?真是個目光短淺的窮酸賤骨頭!”
我捏著支票,渾身發冷。
上輩子我對他掏心掏肺,如今隻想用錢買斷一切感情。
所有人都知道我愛慘了楚明淮。
在他失憶的那六年裏,是我白天殺魚,晚上幹保潔,淩晨炒飯養活了他。
而他也會因為我的指被魚鱗劃傷而心疼得整夜睡不著覺。
六年前的冬天我蹲在菜市場殺魚,雙手凍得通紅。
是他奪走我的刀,把我的手捂在他溫暖的胸口,哽咽地帶我回家。
第二天他偷偷去工地搬磚,給我買了最貴的護手霜,自己的手卻磨得全是水泡。
可當他恢複記憶後,一切都變了。
我因長期泡水而皺裂的雙手隻會叫他嫌惡:“別碰我,你手上的死皮刮得我疼。”
他嫌棄我一身的魚腥味,讓我住在樓道的雜貨間裏:“惡心死了,離我遠點!”
為此我患上了強迫症,每天洗澡十幾遍,搓破了皮才心安。
醫生說我患上了精神性皮炎,楚明淮說我裝模做樣。
他恢複了記憶,卻好像忘了愛我。
“水杉嫌你礙眼,清清看到你就哭,趕緊滾回你的魚攤去!”
我千求萬求,隻盼著能夠留在他身邊。
最後還是他白月光的一句話,讓他施舍般地同意了。
“水杉心軟,念在你救過我的份上,願意讓你到我們醫院幹保潔。”
我閉上眼,捏緊手裏的支票,語氣平淡:“三天後就走,不用告訴楚明淮。”
【嘰裏咕嚕說啥呢?欲擒故縱?不會以為男主真會為她傷心吧?】
【她包不走的!她走了我倒立吃屎!】
【哈哈哈,等著後麵男主掐死她逼她吐出這五千萬!】
滿屏的“拜金女”刷得我有些眼花繚亂。
我劃開手機,訂下三天後的機票。
重活一世,這回我要為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