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清晨,B國南區法院行政大樓。
盛知遠站在頂樓會議室,神情冷峻,手中攤著一疊厚重的資料文件。
對麵坐著的,是B國司法合作署的執行主管。
“此人涉嫌跨國私拍、泄露他人隱私影像、非法拘禁、財務侵權、人身侵害等共計十一項案件,證據充分。”
“已與原籍國公安部完成材料對接,可啟用特殊監管通道。”
主管翻閱資料,點頭:“如果他仍在本國境內,我們可以立即發出臨時拘留函。”
盛知遠將最後一頁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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