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後,陳昱再也沒踏進過這個家門一步。
又過了將近一星期,陳昱的律師,帶著修改後的離婚協議,麵無表情地坐在我對麵。
財產分割的條款冰冷而苛刻。
房子是婚後財產,他堅持要分走一半市場價值的現金。
存款賬戶被凍結,他拿走了大部分流動現金,隻留下勉強夠我和小寶幾個月生活的費用。
還有車,他開走了那輛更好的SUV。
律師推了推眼鏡,公式化地說:“陳先生考慮到您撫養幼、女的實際困難,在撫養費方麵已經做了適當讓步,每月會按時支付小寶的生活費和教育基金。至於大寶的撫養權,這是基於孩子本人的意願和有利於其成長的環境考量,希望您能理解。”
理解?理解他用我的子、宮完成了他給白月光的“贈禮”?理解他把我榨幹價值後像丟垃圾一樣丟棄?理解他連我最後一點賴以生存的保障都要奪走?
我冷著臉質問,“陳昱呢?他自己為什麼不來?是不敢來,還是沒臉來?”
律師麵無表情地回答,“陳先生事務繁忙,委托我全權處理。”
事務繁忙?嗬,忙著和蘇芮、還有我的兒子,組建他們的新家庭吧?
我強迫自己冷靜下來,目光掃過那份協議。
律師說得沒錯,在撫養費上,陳昱確實“讓步”了,給二寶的數額符合標準,甚至略高一點。但這更像是一種施舍,一種急於擺脫我們母女包袱的證明。
我拿起筆,指尖因為用力而泛白,簽下這個名字,就意味著我親手割斷了過去十年的所有,包括我視為生命的大寶。筆尖懸在紙麵上方,沉重得如同千斤巨石。
沒見到大寶,我始終簽不了這個字。
“麻煩轉告陳昱,見不到大寶,我是不會簽這個字的。”
我把協議推回去。
還是不死心,還是對我親生撫養的孩子抱有期待。
律師似乎沒料到我如此固執,愣了一下,隨即恢複職業性的冷靜。
“陳先生已經料到了您的反應,特意讓我轉達您,您不簽字,就休想見到孩子。”
我沒想到陳昱會這麼無恥。
雙手氣得顫抖起來,我虛握成拳才勉強穩住自己。
“那你回去告訴他,隻要帶著大寶來見我,我就同意簽字。”
看我態度堅決,律師沒再討價還價。
當天晚上,律師就代替陳昱跟我約定了第二天見麵的時間和地點。
見麵的地方,是大寶每年過生日都去的兒童餐廳。
在懷上二寶之前,大寶的生日是我們一家三口最開心的一天。
選定這裏,想必大寶也還記著那些幸福快樂的回憶。
就算無法挽回家庭,至少,我能把大寶留在身邊。
這麼想著,我滿懷期待地趕到餐廳。
等了很久,陳昱才帶著大寶珊珊出現。
我略顯緊張地看向他們周圍,很好,沒有蘇芮。
隻是——大寶身上穿著一套嶄新的衣服,那不是我買給他的。
他看到我了,小臉繃得緊緊的,表情跟陳昱有著如出一轍的疏離。
我心頭一沉,還是盡量保持溫柔地喊他,“大寶,想不想媽媽?”
大寶皺緊眉頭,避開我想要擁抱他的手,語氣冷硬地說道,“我來了,你可以簽字了嗎?”
“什、什麼?”
我懷疑自己聽錯了,大寶是在催我簽下那個離婚協議嗎?
大寶站的遠遠的,低著頭,不耐煩地重複,“你不是說見到我之後,就跟爸爸離婚的嗎?快簽字吧,我還著急讓蘇芮阿姨嘗嘗我最愛的小點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