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博仁趕走了陳紅棉,叫來司機把大寶和小寶送到奶奶家,讓他母親以後負責照顧好孩子的生活和學業。
他讓律師和陳紅棉談補償的事情,又吩咐人出去找我。
我離家並不遠,在女兒破舊的小屋中,八年來我第一次關機睡了個好覺。
雖然還沒有出親子鑒定結果,但我已經很肯定,拾荒女孩就是我的女兒依依。
沒有母親認不出自己的孩子,盡管當時她還是個走路都不穩的嬰兒。
我要帶她和老婆婆住酒店,她們覺得“無功不受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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