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錚並不願娶我。
他是名鐵匠,脾氣和身子板一樣硬。
那日他重新端穩陶碗後,拒絕了我。
“救人是應有之義,姑娘不必以身相許。”
這與說書先生所說故事相悖。
我不知如何應對。
隻好又撿起曾經作為殺手時的處理方式。
我將一旁櫃子上的劍一把抓起,直指宋錚咽喉之處。
“現在呢?可願娶我?”
沒辦法,我林寂一向不願欠下人情。
江寒辜負了承諾,我卻不能不講道義。
說了要以身相許,就非要許出去不可。
宋錚嚇得喉結處滾了三滾。
這才終於與我成了親。
我對成親一竅不通。
隻以為蓋上一方紅色的棉布,喝完交杯酒,便算是結為夫妻了。
宋錚卻將事情搞得異常繁瑣。
他請人寫了婚書,可我不識字,無法署下自己的名字。
正打算將傷口撕裂些許,蘸點血塗指尖上按個手印了事。
宋錚卻眼疾手快將我攔住。
他咬破自己的手指,將他的血細細塗在我的拇指上。
螺紋一圈一圈,沾著溫熱的血液,竟有些癢。
我有些惱怒。
“自己用自己的血,我又不是沒血。”
“你是不是覺得我受傷了,不頂用了?”
“告訴你,我身體好得很,血多得是!”
殺手最忌諱被人看輕。
一旦被人識破弱點,那就離死不遠了。
我林寂在清風閣裏,好歹是常年霸占榜首的殺手頭子。
總要有點威嚴的。
沒想到宋錚莫名歎了口氣。
“你的傷養了三月才好,為了給你熬湯調理,費了我不少的人參和雞。”
“若是傷口崩壞,要重新再將你養一遍,我就得變賣家產了。”
原來是這樣。
我頗為羞愧。
宋錚家院子本來就小,大半的空間都用來砌了冶坊,給他打鐵用。
看著日子確實有些緊巴。
於是我老老實實地借著他指上的血,將自己的拇指重重按了下去。
心裏琢磨著,好在宋錚是運道好,撿著了我。
這麼多年,在清風閣出生入死,我攢下的錢不少。
以後也要多買些人參和雞,給宋錚補回去。
渾然不顧眼前這個寡言的男人,常年打鐵,一身肌肉飽滿得能把我溺死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