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小區後,我帶著父母直接去了律師樓。
將簽好的離婚協議書和所有證據正式提交法院。
律師推了推眼鏡,笑著對我說:
“放心,這些證據足夠讓他淨身出戶,甚至追回部分被轉移的財產。”
我笑了笑,沒有接話。
最終法院的判決書下來了:
婚姻關係解除,所有房產、存款歸我所有。
婆婆需返還以“棺材本”名義索要的137萬元。
前夫因財產欺詐被判處社區服務,並強製支付精神賠償。
而那個劉倩,在得知前夫負債累累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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