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江讓從小一起長大。他十歲時被綁架,我學會了散打。
他十三歲時喜歡上了一個會畫畫的女生,我學會了設計。
他十五歲時喜歡機車,我學會了賽車。
他大學沒考好被送出國,我放棄了985,和他一起出國。
他肇事逃逸,我主動自首,替他坐了一年牢。
當身邊所有人對我的稱呼“從江讓的舔狗”轉變為“江讓的真愛”時,他的白月光回來了。
當著牧師的麵,他扔掉了婚戒,隻留下一句:[嬌嬌,對不起。」
看著他遠去的背影,以及眾人憐憫的聲音,我摘下了頭紗。
二十年了,我終於自由了!
1
江家是海城首富,江讓是江家獨子。
而我,隻是林家眾多私生女中最不起眼的一個。
八歲的時候,江讓從樹上掉下來,砸傷了路過的我,劃傷了我的臉。
因為他的一句:我會對你負責的」,我被林家接回了老宅撫養。
我成了林家眾多私生女中,唯一一個被承認的林家小姐。
媽媽告訴我,江讓就是我的“未來”。
那時候我還不懂什麼是未來,我隻知道,隻要江讓不理我,我就會餓肚子,會被打,會被關地下室。
我的媽媽總是哭著求我:「嬌嬌,你去哄哄江少好不好?」
「林嬌,你要敢和江少鬧脾氣,我就死給你看!」
......
十歲的江讓除了長得好,一無是處。他齊集了富二代所有的陋習。
狂妄,自大,自私,暴躁,衝動,易怒。
他身邊跟著一群無所事事、無下限討好他的人。
其中,最沒有下限的就是我。
隻要江讓一句肚子餓了,我能淩晨三點爬起來,跑遍海城,給他買他想吃的宵夜。
他隨口一句:想看日出。我連著一個月晨起,去長蟲山錄日出的過程。
他喜歡放蔥炒的菜,卻不喜歡吃蔥,我就一點一點的把蔥剔出來。
......
漸漸的,我從“江讓的跟班”變成了“江讓的舔狗”。
我被海城豪門圈的同齡人孤立了,因為我對江讓太“下賤”了。
他們卻不知道,從那時候開始,我再也沒有被打過了,媽媽終於能抱著我叫我一聲寶貝了。
我還穿著最貴的禮服,跟著林夫人參加各種宴會,吃著世界級的點心......
對江讓來說,我隻是他眾多舔狗中最聽話的一個。
對我來說,江讓卻是我十歲以前,生命中的一束光。
他讓我成為了上流社會的一員,讓我有個完整的家,我的媽媽再也不會把我摁在冷水池裏泡冷水,也不會對我以死相逼了。
不過,十歲代表著幼兒從少年的轉變,是人生啟航的開始。
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知道了自己想要什麼。
江讓被綁架了!
江讓的媽媽得知兒子被綁架後,一巴掌把我打倒在地。
「給你們林家那麼多資源,你就是這樣保護阿讓的?還以為是條忠心護主的狼狗,沒想到是隻無用的土狗。」
鮮血從我的嘴角滑落,我蜷縮在地上瑟瑟發抖。
我知道,江夫人的話隻是開始......
浸了鹽水的皮鞭落在我的背上,我連哭喊的力氣都沒有了。
「沒用的東西!浪費了我那麼多年的栽培!」
父親的聲音如同惡鬼一般縈繞在我的耳邊。
趴在黑暗的地下室裏,聞著身上的血腥味,我忽然開始憎惡江讓。
如果沒有他,我就能和爸爸其她私生女一樣,隻要躲在某個角落裏,不用苟延殘喘。
偶爾生個病,能過上好長一段母慈子孝的生活。
可是,沒有如果。
我遇見了江讓!
我的命掌握在他手中。
我發誓,我一定會加倍討好他。
江讓回來一個月,我就在地下室裏躺了一個月。
我每天盯著房頂那個狹小的窗戶,數著時間。
不知道江讓什麼時候會想起我。
直到他的寵物狗元寶病倒了。
醫生說營養不良,再這樣下去會死。
江讓終於想起我了。
元寶很挑食,吃不到我做的,它快餓死了。
「林嬌嬌,你他媽死哪裏去了?元寶要是死了,我要你陪葬!」
父親聽到他的話,馬不停蹄的把我送去江家。
站在江家大門口,我的父親如同一條哈巴狗,不停的道歉、乞求。
我摸著元寶的頭給它順毛,原來,動物比人有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