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爸媽一副我不懂事的樣子。
「我怎麼跟你說的,女孩子出門在外不要亂花別人的錢,你這樣別人會覺得我沒有教育好女兒,會笑話我的!」
爸爸坐在沙發上,一副苦惱的樣子。
媽媽更是揪心,拿了錢就往我包裏塞。
「你要是缺錢跟我們說,幹嗎花小方的錢,他也不容易。」
我深吸幾口氣,說:「爸媽,方誌每次上門你們送他的東西沒有一萬也有八千,更何況平時他看到喜歡的東西,我也會送給他,怎麼他收我的東西就行,我花他錢就不行了?」
「難道在你們的心中,他才是你們的親生兒子嗎?」
媽媽被我說得一愣,隨即反駁道:「你這孩子,我們都是為你好,你這要是在以前是要被人罵的!」
「你既然要和小方結婚,那以後就要照著人家的想法辦事,不然兩口子總吵架日子怎麼過。」
我說:「為什麼我要照著他的想法辦事,難道我不能有我的想法嗎?」
媽媽輕嘖一聲,臉上明顯的不悅。
「那曆來都是如此,就像我和你爸爸不也是這樣過了一輩子!」
我知道他們的思想多少受到了年代的限製,也知道他們是愛我的。
可我還是忍不住地委屈。
我多希望,我的爸爸媽媽像閨蜜的父母那樣無條件偏向自己的孩子,不會因為麵子對子女的婚姻進行幹涉。
我不是沒有進行過抗爭。
我跟他們講道理,告訴他們現在的思想已經跟過去不一樣了,給他們看因為思想差異造成的子女矛盾,跟他們傾訴我內心的矛盾。
但落在他們的耳朵裏就是女兒學壞了,不孝順。
「怎麼別人女兒都聽爸媽話,到你這就是這也不對,那也不對,我看你就是本事不大,脾氣不小,要是你把我們的話都聽進去怎麼可能一把年紀還嫁不出去!」
我怎麼不聽話?我到底還要怎麼聽話?
誰能告訴,遇到這樣的父母究竟該怎麼辦!
我實在是太累了,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愛上了方誌。
他讓我在生活中有了喘息的功夫。
他讓我覺得我的人生還有希望。
我一直以為隻要嫁人,我的不幸就有了盡頭。
可直到現在我才發現,嫁人才是不幸的延續。
爸媽的強勢,方誌的謊言讓我對這個世界充滿了絕望。
我曾試想過去死。
可真到那一刻,我又舍不得。
我還沒有去拍過大頭貼,還沒有吃過路邊一塊錢一串的麻辣燙,我也沒有大半夜爬山去看過日出,我真的舍不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