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終至,法槌落下。
陸明軒最終因犯故意殺人罪、職務侵占罪、非法拘禁罪、商業欺詐罪、侮辱罪等數罪並罰,被判處死刑。
而陸母則作為從犯,被判處無期徒刑。
聽到判決時,我身體微微一僵,一切終於塵埃落定。
但陸明軒還在做最後的掙紮:“不!我不服!這不是真的!我不服!”
他瘋狂舞動,手銬撞擊金屬護欄,發出刺耳巨響。
看著他這番狼狽醜態,我胸口鬱結許久的濁氣,終於消散大半。
這,就是代價。
我站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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