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的離婚計劃提上了日程。可是他們倆人卻想在離婚前把我的終身大事敲定下來。
我告訴媽媽現在結婚由於經濟下行不是很明智的選擇。如果遇到了合適的人,我自然會走入婚姻。
可是爸爸確固執的認為女孩子三十歲前必須結婚組建家庭。要不然人生就不完整。
然後爸爸一邊忙著和媽媽分割財產一邊鼓動七大姑八大姨給我介紹相親對象。
但是我發現好多給我介紹對象的人並不是希望我婚姻幸福,而是把我當籌碼來換取他們自己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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