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星演唱會剛開到一半,兒子就睡著了。
怕旁邊人擠著他,我決定將他抱去後台。
可剛到藝人化妝室,就瞧見了一個熟悉的背影。
陳數剛上好舞台妝,在鏡中掃到我時,眼皮都沒抬,臉上沒半分波瀾。
三年沒見,他看著我,就像是看著一個完全陌生的人。
我卻心裏膈應,抱著孩子就要離開。
他蹙眉,視線終於落到貝貝身上。
刺啦一聲,他猛地起身,像被燙到一樣。
瞳孔地震:“這孩子......我的?”
還沒等我反駁,他卻恍若未聞,自顧自地開口:“等等,你是怎麼進來的?這場群星演唱會的門票都被炒成天價了。”
想到什麼,他沉了臉,絲毫不顧及“他兒子”還在睡覺,劈頭就罵。
“都三年了,你這窮酸氣還是沒改!竟然還帶我兒子幹翻牆逃票這種事,你配當他媽嗎!”
我正要開口解釋。
蘇樂笑著小跑過來:“阿數,你準備好了嗎,馬上就要輪到你上台了。”
不經意間瞥見我和我懷裏的孩子,她嘴角的笑意霎時僵住,眼底滿是錯愕。
過了好幾秒,她才從喉嚨裏擠出一聲冷笑。
“分手帶球跑?你玩得挺花啊。”
“還想拿孩子道德綁架阿數,我勸你死了這條心吧!”
“孩子我們是絕對不會認的!”
她一身名牌晃眼,我扯了扯唇。
“今天隻是偶遇罷了,你放心,這孩子跟你們沒有任何關係。”
我想起來,自己第一次見到陳數時是在地下通道。
他穿著洗得發白的舊T恤,吉他弦都斷了一根,卻唱得比誰都認真。
散場後,我將手裏沒拆封的奶茶送給他。
他紅著臉接過,“等我以後出名了,一定還你一百杯星某克。”
交談中,他告訴我,初戀嫌他窮,嫁給富商出國了。
“錢有什麼用?”他捏著吉他背帶,眼神暗淡,“我要的是真心,是能陪我啃麵包、喝自來水都甘之如飴的人。”
我心裏一動,蹲下身,認真地打量著他這張臉。
“那如果我給你真心,你能回饋我百分之百的愛嗎?”
他的眼睛倏地亮了,那點光裏裹著怯生生的歡喜。
就像隻迷路許久的小狗,終於找到了新的主人。
“我發誓,我給的愛一定百分百。”
“好,拉鉤。”
於是我搬出父母送的大別墅,和他擠在十平米的出租屋裏。
他寫歌到淩晨,向來十指不沾陽春水的我替他煮了一碗又一碗陽春麵。
他第一次拿到微薄的演出費,買了枚鍍銀戒指套在我手上,“念初,等我火了,就給你換大鑽戒!”
七年時間,我陪著他從地下通道走到音樂節,從demo沒人聽到專輯大賣。
他成了粉絲口中的“純愛頂流”,被采訪時總說:“我的成功,離不開一個願意陪我吃苦的女孩。”
粉絲們都猜這個女孩是誰,他卻始終沒有公開我。
他說:“念初,私生飯太多了,我一定得將你藏好。”
直到一場慶功宴上,一個女人走到他跟前,笑靨如花:“阿數,好久不見。”
他的初戀蘇樂回國了,據說嫁的富商破產,便轉頭做起了經紀人。
陳數捏著酒杯,朝她疏離地點了點頭。
可當晚,他就喝了很多酒,回來後對我說:“念初,我要和華宇娛樂解約,成立個人工作室,讓蘇樂當我的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