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歌想了想。
當初鹿驊跟寧小晴訂婚,是她親自去的寧家。
而鹿默和慕言心訂婚的事,由於方城距離S市不算很近,需要坐飛機,他手頭事情太多不得空,都是交由鹿默獨立完成。
這次結婚的事比訂婚更重要,作為家主,要是又缺席,豈不是在二哥三哥的終身大事處理上,太厚此薄彼了?
想到這,笙歌答得果斷:“我去,結婚是大事,身為家主必須到場,才能彰顯對我未來二嫂嫂的重視,任何行程都得靠邊。”
慕言心聽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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