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站在竹山腳下,發小阿花卻搶先一步選擇我看好的那片竹林時,我很肯定,她也重生了。
上輩子,我和阿花生活在竹林山區,靠著挖竹筍、撿知了賣錢過活。有一天,我選擇去那片無人敢去的禁區撿知了,卻意外發現一堆金元寶,從此翻身做富豪。
而阿花卻每天靠著撿來的知了,買點小錢,日子過得寒酸。
看見我搬進城裏,開大奔,點男模,每天揮金如土。
阿花嫉妒得紅了眼,帶了她自己種的有機蔬菜來看我,誰知,她在蔬菜裏放了老鼠藥,將我活活毒死。
死後,我才知道,她和我的表哥早就搞在一起。兩人將我拋屍荒野,偽造我失蹤,並聲稱是我的家屬,繼承我億萬家產。
再睜眼,我回到了選竹林撿知了的這一刻。
“這片竹林我選了,你們誰都別跟我搶!”
阿花尖利的聲音像一根針,猛地紮進我的耳膜。
我渾身一顫,胃裏那股被老鼠藥燒灼的痛感仿佛還未消散。
我不是死了嗎?
被阿花和我的表哥李誌才聯手毒死,拋屍荒野,屍骨未寒,他們就拿著我的錢快活逍遙去了。
可眼前,阿花正叉著腰,一臉蠻橫地指著我上輩子發現金元寶的那片竹林。
而李誌才,那個披著人皮的畜生,正站在她旁邊,皺著眉頭,一臉不讚同。
“阿花,別胡鬧,”李誌才壓低了聲音,“那片是禁區,村裏老人說了,裏麵有野獸,進去的人就沒出來過。”
上輩子就是這樣,我和阿花約好一起來撿知了,她仗著自己年輕力壯,搶先占了最大、最茂盛的那片普通竹林。
那時候的我,老實巴交,一輩子沒跟人紅過臉,被她搶了也就搶了。
我一個人提著小桶,在我們常去的那片林子裏轉悠,忙活一晚上,才撿了不到五十個知了。一個六毛錢,連三十塊都賣不到。
我不甘心,想著那片人人都說危險的禁區,反正都是窮,爛命一條,不如進去闖闖。
萬一裏麵知了多呢?
就是這個念頭,讓我的人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禁區裏根本沒什麼吃人的野獸,連個蛇蟲都比別處少。
我在裏麵找了半天,一個知了也沒看見,正當我失望地準備離開時,卻被一個東西絆了一跤。
我扒開厚厚的腐葉,看到的不是樹根,而是一個黑漆漆的瓦罐。
我好奇地打開,裏麵黃澄澄的東西差點閃瞎我的眼。
是金元寶!
整整一瓦罐的金元寶!
我當時嚇得腿都軟了,做賊似的把瓦罐裏的金元寶倒出來揣進兜裏,然後連滾帶爬地跑回了家。
當天晚上,我揣著金元寶,坐上了去城裏的綠皮火車。
在市裏最大的金店,我換了五百多萬現金。
我買了樓房,開上大奔,還點了男模。
可我的發小和那遠方表哥,他們看著我從一個窮哈哈的村姑,變成揮金如土的富婆,嫉妒的紅了眼。
阿花提著她親手種的“有機蔬菜”來看我,笑得比蜜還甜。
我毫無防備地吃下,然後,腸穿肚爛,在無盡的痛苦中死去。
臨死前,我看到她和李誌才抱在一起,臉上是得逞的猙獰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