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方綏安是自由戀愛。
我們是同批進公司的實習生。
也是因為這層關係,我們相互幫助,會在被拿出來頂鍋的時候給對方打氣。
也會在對方疲憊的時候送上一杯熱咖啡。
實習期結束,我們非常幸運地一起留了下來。
第二年我們確定了關係,第三年存夠了首付決定結婚。
隻是婚後不久我就懷孕了,妊娠反應特別大,吃什麼吐什麼。
那時候方綏安每天照著菜譜學做菜給我吃。
沒過多久他拿到一個大單晉升副經理,就提出讓我辭職在家待產。
“我現在能掙錢了,你可以不用那麼辛苦,以後我養你跟孩子,你就在家享福。”
除了婆媳關係,方綏安說到的都做到了。
但我不甘心一輩子做家庭主婦,等方培一歲後我還是想重返職場,沒想到意外懷了二胎。
我當時猶豫要不要這個孩子,跟方綏安商量,他說有了就生下來。
沒想到他出差發生車禍,我為了照顧他累得流產,後來在家休養了半年。
等方培漸漸長大,我也幾次提過出去工作,都被方綏安拒絕了。
方培也會抱著我撒嬌,“媽媽不要我了嗎?”
我的心都要化了,再也不想工作的事了。
當初有多堅定照顧家庭,現在就有多後悔。
跟他離婚以後我能做些什麼呢,離開職場這麼多年,我還找得到工作嗎?
雖然我害怕彷徨,但是我沒想過不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