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判決下來。
“被告人李衛民,犯強奸罪、貪汙罪、學術造假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江馳,犯強奸罪,係從犯,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法槌落下,聲音沉重,卻敲碎了我心頭所有的枷鎖。
江馳他媽在旁聽席上尖叫一聲,當場昏厥。
我站起身,走出法院。
初冬的陽光穿過稀疏的樹葉,照在我的臉上,帶著一種久違的暖意。
我終於為那個在酒店房間裏絕望醒來的女孩,討回了公道。
但我的新生,才剛剛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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