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紙訴狀將我告上法庭,指控我“泄露商業機密”,試圖以此打亂我的維權節奏。
他們聲稱我公布的刷量合同、內部錄音等資料,均屬於公司機密信息,不應被公開。
但我清楚,這些證據的公開是維護自身權益、揭露行業亂象的關鍵。
我向法院提交申請,請求庭審當天開啟直播。
在申請書裏,我寫道:
“此次訴訟不僅關乎我個人的勞動權益,更涉及新媒體行業數據造假的亂象,公開庭審過程,能讓公眾了解真相,推動行業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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