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剛蒙蒙亮,物業中心就被烏泱泱的業主圍得水泄不通。
物業劉經理揉著太陽穴,看著眼前這群義憤填膺的臉,他知道。
有人是真慌了,有人純粹是跟風湊熱鬧。
“必須公布他的個人信息!”
“這是危害公共安全!”
“我家狗要是有個三長兩短......”
劉經理當然能從後台調出我的信息,但保護業主隱私是他的責任。
況且他也被不拴繩的大型犬咬過不止一次,我的行為也算是幫他出了一口惡氣。
劉經理盡量用平和的語氣勸道:
“各位業主請冷靜,沒養狗的業主不必擔心,養狗的業主今後注意牽好狗繩就行......”
可他低估了這群人的瘋狂程度。
常年遛狗不拴繩的人,怎麼可能聽得進道理?
人群瞬間騷動起來,劉經理被淹沒在憤怒的人群中。
可即便如此,他仍死死咬著牙,沒有透露我的信息。
還好幾個理智尚存的業主及時報警,才把他解救了出來。
聚眾圍毆的性質極其嚴重,帶頭的幾個業主當即被警方帶走調查。
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十到十五天的行政拘留怕是逃不掉了。
這場鬧劇過後,小區裏的業主們總算冷靜了幾分。
大熱天的在家吹空調,怎麼也比在拘留所裏“吃公家飯”強得多。
我是事發幾小時後才得知消息的,不由得感慨劉經理真是條漢子。
想到他因我平白遭罪,心裏實在過意不去。
這時我才意識到,自己的帖子打擊麵確實過廣。
於是立即在業主論壇更新聲明:
“我是翰林小區北區 18 號樓的,其他業主不必摻和,沒養狗的也別瞎起哄。”
“閑得蛋疼趕緊去看男科醫院?別在這兒瞎著急!”
果然,此帖一出,除了遛狗路過 18 號樓的業主,其他人都消停了。
我趕緊買了果籃去醫院探望劉經理。
見到他精神不錯,懸著的心才放下。
對我的探望,劉經理顯得很高興:
“別往心裏去,這點皮外傷算個啥?你是沒看見,那幫人為了讓我簽下諒解書,有多卑微。”
“這趟醫院住的,倒讓我發了一筆橫財,還白賺半個月帶薪假。”
“說實話,我早就看這幫遛狗不拴繩的不順眼了。你是不知道,光上個月就有三起老人被狗絆倒的投訴。物業天天挨罵,房價跌了兩成,連新來的保安都在打聽哪家狗最凶。”
“不過你現在自報家門,接下來可得當心了。那幫人看著消停了,背地裏指不定憋著什麼壞呢。”
我拍拍劉經理的肩膀,讓他放心。
新別墅早就裝修好了,這兩天就搬。
不過可沒打算就這麼放過那些遛狗不拴繩的。
他們的“寶貝兒子”咬了這麼多人,還能站在道德製高點上指責受害者?
天底下哪有這麼便宜的事。
當天我就帶著孩子搬出了小區。
新家早已裝修妥當,這套舊房子也掛上了二手房網站。
以後有買家看房時再回來一趟就行——
畢竟帶著孩子,我可不敢冒險麵對那群瘋子和他們的瘋狗。
樓長很快糾集了一幫人去物業公司鬧事,威脅不交出“發帖人”就集體拒交物業費。
利字當頭的物業老板李總拍著桌子說要嚴懲我,可這個隻會數錢的草包根本不懂技術。
連後台係統都不會用,無法調取業主信息。
物業老板在業主群發布公告:
“各位業主注意,近期小區發生一起惡意威脅寵物安全事件。現向全體業主征集線索,凡提供有效信息者,將獲得三年物業費全免獎勵(價值約 2 萬元)。”
這條價值萬元的懸賞令讓業主們興奮不已,群裏頓時掀起一場“推理大賽”:
樓長突然在群裏發話:“這事兒八成就是蘇瑾幹的!她最近突然搬家,我看就是做賊心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