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結束,全場死寂。
無數觀眾在屏幕前泣不成聲。
彈幕狂刷:“死刑票該投給這對父母!”
“支持李婷婷斷絕關係!”
法官敲下法槌,聲音莊嚴而沉重:
“經審理,原告李大果、王秀英,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李小明,犯有偽證罪、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爸媽癱軟在地,弟弟李小明突然指著他們尖叫:
“都是你們逼我的!我不想坐牢!”
他衝上去撕咬爸媽,一家人在法庭上醜態畢露,被法警強行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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